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苏州高铁新城*般废弃物(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 ||
品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相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2)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号高融大厦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中翔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芯 |
项目概况 苏州高铁新城*般废弃物(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般废弃物(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高铁新城范围内所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混合垃圾清运处置服务
序号 | 具体项目 | 预估数量(吨)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备注 |
1 | 大件垃圾、混合垃圾 | **** | *** | 1、数量为暂估值,最终费用按实际数量结算;2、响应单位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2 | 建筑(装修)垃圾 |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费用达到合同金额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方式:
(1)**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号高融大厦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中翔大厦**楼
联系人:蔡*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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